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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示 21所新高校来了!

11月11日,教育部网站发布《关于拟同意设置本科高等学校的公示》。公示指出,根据《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和《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经第七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和评议,并经党组会审议,拟同意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等21所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本科学校,现将学校名单等信息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1月11日至11月25日。121所高校名单22020年已有多批独立学院转设今年以来,教育部已拟同意多批独立院校转设。此外也有独立学院通过合并或转设的方式,成立“职业技术大学”。10月10日,河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2020年高等学校设置事项的公示》,河北科技大学理工学院、河北工业大学城市学院2所独立学院的转设事项已通过省级评估。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的文件显示,这两所独立学院都是在地方政府支持下合并高职高专转设为公办高校。河北科技大学理工学院合并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转设为本科层次的职业技术大学,申请建校名称为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城市学院合并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转设为本科层次的职业技术大学,申请建校名称为河北石油职业技术大学。3倒计时!这类高校全部转设!今年5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中要求“到2020年末,各独立学院全部制定转设工作方案,同时推动一批独立学院实现转设。《方案》中提到,独立学院转设工作将按照“能转尽转、能转快转,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分类指导、因校施策”的工作思路进行。并要求各高校“把独立学院转设作为高校设置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创造条件推动完成转设”。到 2020 年末,各独立学院全部制定转设工作方案,同时推动一批独立学院实现转设。原则上,中央部门所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举办的独立学院要率先完成转设,其他独立学院要尽早完成转设。文章转载自新华网编辑:王成瑜责任编辑:刘莉琼主编:刘丹终审:林春黎 杨小川监制:王荣

2020-11-12 15:5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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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出台《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大中小学必修!这项课程有重要变化

近年来劳动的独特育人价值在一定程度上被忽视劳动教育正被淡化、弱化对此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劳动教育与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相融合创新体制机制注重教育实效促进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云南出台《实施意见》为落实中央《意见》要求,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近日,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教什么、怎么教?《实施意见》一一进行了明确。中小学设立劳动教育必修课程,普通中小学劳动教育课每周不少于1课时。职业院校以实习实训课为主要载体开展劳动教育,其中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专题教育不少于16学时。普通高等学校:要明确劳动教育主要依托课程,其中本科阶段不少于32学时。(同时,也鼓励各地各校和劳动实践基地开发劳动教育特色课程。)云南各大中小学每学年设立劳动周在课程内容上,中小学各科课程和高等学校专业课程要深度挖掘蕴含的劳动教育资源,有机融入劳动教育内容——■ 大中小学每学年设立劳动周,可在学年内或寒暑假自主安排,以集体劳动为主。■ 高等学校也可安排劳动月,集中落实各学年劳动周要求。劳动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将劳动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健全小学生劳动素养评价体系,修订初中学生、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完善职业院校、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评价标准。组织开展劳动技能和劳动成果展示、劳动竞赛等活动,全面客观记录校内外劳动过程和结果,加强实际劳动技能和价值体认情况的考核。建立公示、审核制度,确保记录真实可靠。把劳动素养评价结果作为衡量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和毕业依据,作为高一级学校录取的重要参考或依据,作为入队、入团、入党的重要参考。广泛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学校和家长该怎么做?《实施意见》也为学校和家长指明了方向👇👇👇学 校■ 结合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要求,制定学生校内劳动清单,引导学生自主制定校内劳动实践公约,组织学生参加校园环境卫生、绿化美化、食堂劳作、班务整理、公物维修、厕所清洁、勤工俭学等劳动。■ 开辟专门区域种植花草树木或农作物,有条件的学校开展养殖,让班级、学生认领绿植或“责任区”。■ 创建劳动技能教室,开展手工制作、木工、金工、电器维修、创客教育等活动。■ 建立劳动实践兴趣小组、社团、俱乐部,开展以劳动实践为主题的班团队会、劳技展演等活动。■ 利用社会资源,建立农业、工业、科技、生态、法治、旅游、制造业、建筑业等劳动教育实践基地,每所学校的劳动教育实践基地不少于1个,每个班级每学期到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劳动不少于1次。■ 学校要在各类公益劳动中围绕劳动能力的培养,让学生经历完整的劳动过程。以学校、班级或团队为单位,组织学生参与植树造林、河湖保护、打扫卫生等公益劳动,培养学生为人民服务,为公众谋利益的良好思想品德,推动学生接触社会,深入生活,倡导社会新风。■ 学校要将劳动精神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紧扣植树节、学雷锋纪念日、五一劳动节、农民丰收节、志愿者日等重要节点开展劳动实践教育。‍家 长■ 家长要注重言传身教,弘扬优良家风,培养孩子生活自理意识和能力,引导和鼓励孩子主动承担家务劳动,教育孩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家庭的事情帮着做,每年要求孩子学会1—2项生活技能。■根据孩子身心特点,制定家务劳动清单,让孩子参与整理内务、做饭、洗碗、洗衣、扫地、修理等家务劳动。■ 利用节假日,带领孩子参加社会劳动,鼓励孩子勤工俭学。■学生参加家务劳动和掌握生活技能的情况要按年度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新时代劳动教育如何保障?健全投入机制各地区要统筹上级补助资金和自有财力,多种形式筹措资金,加快建设校内劳动教育场所和校外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加强学校劳动教育设施标准化建设,建立学校劳动教育器材、耗材补充机制。学校可按照规定统筹安排公用经费等资金开展劳动教育。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吸引社会力量提供劳动教育服务。鼓励企业、个人和其他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劳动教育实践基地,支持社会力量捐资建设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强化安全保障各地区要建立政府负责、社会协同、部门参与、全面防范的安全管控机制。建立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劳动教育风险分散机制,明确各方责任,防患于未然。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制定劳动教育实践活动风险防控预案,完善应急与事故处理机制。加强劳动安全教育、演练及实训,切实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要根据学生身心特点,适度安排劳动强度、时长,合理设计劳动任务及场所设施,科学评估劳动实践的安全风险,保障劳动教育正常开展。学校应当按照规定购买校方责任保险。引导家长根据自愿原则购买有关保险,分担学生参加劳动教育发生的意外风险。‍建立激励机制明确劳动教育课专任教师管理要求,保障劳动教育课专任教师在绩效考核、职称评聘、评先评优、专业发展等方面与其他专任教师享受同等待遇。建立劳动教育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遴选机制。开展劳动教育经验交流和成果展示活动,宣传一批劳动教育示范区、示范学校和先进个人。‍还有什么不明白的?一起来看政策问答👇👇👇问《实施意见》制订的主要背景是什么?答劳动教育是新时代党对教育的新要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重要内容,意义重大。《实施意见》出台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背景。一是贯彻落实新时代党对劳动教育的新要求。2018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明确提出将劳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总体要求,必须构建大中小学劳动教育体系,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二是发挥劳动教育综合育人作用的现实需要。近年来一些青少年中出现了不珍惜劳动成果、不想劳动、不会劳动的现象,劳动的独特育人价值在一定程度上被忽视,劳动教育正被淡化、弱化。为落实中央《意见》要求,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云南研究制订了《实施意见》。问《实施意见》的主要特点是什么?答《实施意见》对照中央要求,结合云南特色,体现出“高、全、实”的特点:“高”就是对标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劳动教育的部署,结合云南实际,因地制宜,提出了劳动教育工作新要求,真正把劳动教育摆到“五育并举”的新高度。“全”就是在目标定位、内容体系、实施途径、落实方式、保障机制等方面进行系统设计和规划,开创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育人的劳动教育新格局。“实”就是压实学校、家庭、社会等主体的责任,以学校为主阵地,统筹协调家庭和社会各方的资源,推进劳动教育体系建设,提升劳动教育保障能力,积极引导学生进行劳动实践。问《实施意见》明确了建设什么样的劳动教育体系?答《实施意见》从理解基本内涵、强化课程实施、健全评价机制三个方面全面推进劳动教育体系建设。一是明确劳动教育基本内涵。劳动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学生成长的必要途径,具有树德、增智、强体、育美的综合育人价值。实施劳动教育重点是在系统的文化知识学习之外,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参加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让学生动手实践、出力流汗,接受锻炼、磨炼意志,培养学生正确劳动价值观和良好劳动品质。二是强调劳动教育课程实施。根据各学段特点,在大中小学设立劳动教育必修课程,普通中小学劳动教育课每周不少于1课时。职业院校以实习实训课为主要载体开展劳动教育,其中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专题教育不少于16学时。普通高等学校要明确劳动教育主要依托课程,其中本科阶段不少于32学时。三是要求健全劳动教育评价机制。将劳动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把劳动素养评价结果作为衡量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和毕业依据,作为高一级学校录取的重要参考或依据,作为入队、入团、入党的重要参考。问《实施意见》提出开展哪些劳动教育实践活动?答《实施意见》从开展校内劳动、引导家务劳动、组织校外劳动、参与公益劳动、鼓励志愿服务、培育劳动文化等六个方面,要求各地各校组织学生广泛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活动。问加强学校劳动教育需要哪些支撑保障?答《实施意见》聚焦场所、师资、科研、经费及安全五个方面,切实加强对劳动教育的支撑保障。一是大力拓展实践场所,满足各级各类学校多样化劳动实践需求。二是采取多种措施,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劳动教育师资队伍。三是构建劳动教育研究平台与体系,加强科学研究,为劳动教育提供学理支撑。四是统筹上级补助资金和自有财力,多种形式筹措资金,加快建设校内劳动教育场所和校外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加强学校劳动教育设施标准化建设,建立学校劳动教育器材、耗材补充机制。五是建立政府负责、社会协同、部门参与、全面防范的安全管控机制。建立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劳动教育风险分散机制。问如何加强协同配合,构建劳动教育工作大格局?答《实施意见》强调,建立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统筹推进、教育部门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劳动教育工作机制。加强协同配合,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完善督导办法,把劳动教育纳入教育督导体系。建立健全劳动教育激励机制。大力宣传马克思主义劳动观,弘扬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主旋律,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劳动教育的良好氛围。来源:云南省教育厅编辑:王成瑜责任编辑:刘莉琼主编:刘丹终审:林春黎 杨小川监制:王荣

2020-11-12 15:5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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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发布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这些活动不得要求教师参与

近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实施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全文如下: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教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遵循教育教学规律,聚焦教师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主责主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坚持分类治理,大幅精简文件和会议。坚持因地制宜、因学段制宜,避免“一刀切”。坚持标本兼治,严格清理规范与中小学教育教学无关事项,协调好学校管理与教育教学关系。坚持共同治理,形成合力,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为教师安心、静心、舒心从教创造良好环境。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1.依法依规开展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统一部署和依法依规开展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工作。各部门开展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实行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各部门需要在下一年度开展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应当于当年11月向同级教育部门提出实施申请,经教育部门初审提出具体意见,报党委办公厅(室)、政府办公厅(室)研究审核,由党委办公厅(室)统一报党委审批同意后执行。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由同级教育部门统筹协调开展,同类事项可合并进行,涉及多部门的联合组团开展,严格按要求按程序进行。除教育部门外,其他部门不得自行设置以中小学教师为对象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2.清理精简现有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对现有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进行集中清理,控制总量和频次,在一个工作年度内,同一事项开展频次不得多于两次,确保对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在现有基础上减少50%以上,清理后保留的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各地区要对照省级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清单,自本实施意见印发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对本地区自行设置的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清理。3.改进督查检查评比考核方式方法。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完善考核评价体系,体现差别化原则,注重平时考核及工作实绩考核,不得简单以留痕作为评判工作成效的标准,不得要求学校和教师反复填写常规性业务表册并进行检查。上级部门已经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实施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下级部门不得重复开展。4.教育督导机构归口实施。省级教育督导检查、教育专业评估事项,由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归口管理。申请省级评估认定的学校,由州(市)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向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申报。州(市)、县(市、区)开展的同类事项,原则上参照省级工作模式开展。统筹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5.规范部署扶贫任务。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严格按照党中央有关要求,引导广大教师关心支持教育扶贫工作。教育扶贫工作的重点是做好控辍保学,落实贫困学生资助政策,关心贫困学生健康成长,增长贫困家庭学生的学识和才干,通过励志扶智方式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不得要求中小学教师反复填写扶贫表册资料,不得安排中小学教师驻村扶贫。6.合理安排专项任务。各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的国家安全、生态保护、维护稳定、扫黑除恶、禁毒、防艾等重要专项工作,确需中小学教师参与的,由教育部门严格按要求依程序统筹安排,一般不得影响正常教育教学,不得安排中小学教师到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场所开展有关工作,不得随意扩展工作内容、变更工作要求,不得随意要求中小学校和教师定期报送有关信息。7.整合校园安全工作。各地区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防灾减灾、消防安全、教学设施设备安全、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等校园安全宣传、教育、督促、整改工作,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合并进行,并于春季和秋季学期开学前,向各中小学校发布工作计划。8.合理安排城市创优评先任务。各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开展的文明、卫生、绿色、宜居、旅游等城市创优评先活动,涉及中小学校的,由教育部门严格按要求依程序统筹安排,原则上不得安排教师上街执勤或做其他与教师职责无关的工作,不得安排师生在正常教学时段外出宣传。未经教育部门同意,有关部门不得擅自进校园指导教师开展有关工作。9.合理安排乡镇(街道)、社区事务。乡镇(街道)、社区要通过积极发展社区教育助力区域内中小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在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情况下,积极吸引中小学校参与社区建设有关活动。乡镇(街道)、社区对教师参与有关活动提出不合理要求或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的,学校有权予以拒绝。10.科学安排各类教育宣传活动。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教育宣传活动,要根据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需要,由教育部门整体规划、分类指导、统筹安排进入校园。活动组织部门向教育部门提出工作计划,明确活动对象、活动程序、工作要求、保障条件、评价指标等,教育部门进行专业评估后确定是否进校园开展实施。如中小学课程已有类似内容,可根据需要合理融入教学安排,不得重复安排。11.坚决杜绝强制摊派无关事务。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统筹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工作,特别是不得把政府部门和企业等开展的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及工作(如庆典、招商、拆迁等)强制摊派给中小学校,并向教师下达指令性任务,不得随意让学校停课出人出场地举办年会晚会、文艺汇演、体育比赛等有关活动。对于特殊、紧急、重大活动需要中小学校和教师参与的,由教育部门根据上级要求布置安排。统筹规范精简有关报表填写工作12.规范精简各类报表填写。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教育部门要严格规范涉及中小学教师的有关报表填写工作。确需填写报表的,应当精简填写内容,简化填报程序,不得就同一内容要求中小学校和教师重复填报、多头报送。13.严格规范教育统计工作。除政府统计机构外的其他部门,确需开展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教育统计工作,须向同级政府统计机构报请审批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与教育教学活动无关的统计报表原则上予以取消。14.严格规范调研活动。各地区各部门针对中小学教师开展的调研活动,须经教育部门同意并部署开展。不得要求学校对每项具体工作都上报方案、整改措施及总结,同一项工作不得要求学校多头上报总结,要求学校上报工作总结原则上每年不超过两次(重大专项工作除外)。对上级督查中发现需要整改的问题,学校按要求完成整改并上报整改落实情况即可。15.提升数据采集信息化水平。教师个人信息采集、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审、全员培训等工作,应当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做到一次采集共享使用,避免信息重复上报和多头填报。统筹规范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事宜16.从严规范借用中小学教师行为。教育部门统筹中小学教师安排使用工作,严格限制和规范有关部门对中小学教师的抽调借用。严禁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其组成部门未经审批报备随意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校长不得擅自派本校教师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跟班学习或顶岗锻炼。在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情况下,确需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参与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任务的,应当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同意,报同级党委审批备案,抽调借用期限不得超过半年。各地区各部门已抽调借用的中小学教师,应当自本实施意见印发之日起一个月内清退回所在学校。17.统筹安排中小学教师培训活动。教育部门统筹安排中小学教师培训活动,制定中小学教师培训年度计划和规划,整合培训资源,分层分类组织教师参加全员培训。教育部门和学校在选派参训教师时,要兼顾偏远校点、薄弱学科、骨干培养等因素,不得重复安排教师参加同类项目相同内容的培训,避免重复培训和多头培训。未经教育部门批准的培训项目,原则上不得面向中小学校和教师开展。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依规开展的培训外,教育部门对非教育教学方面的培训要严格把关,不得向教师摊派无关培训。教育系统全面履行职责18.教育部门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教育部门要把握好政策界限,把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的统筹、协调、审核任务落到实处。要指导各中小学校合理安排教师工作量,引导广大中小学教师在减负后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于关爱学生、思考和实践教育教学改革、上好每一堂课,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女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特殊教育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中小学校要优化对教师的考核评价机制,减少不必要、低水平或重复性的教师工作考核评价。强化组织保障19.加强领导、引导和督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审批和报备制度。要广泛宣传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广泛宣传中小学教师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神圣使命,大力倡导尊师重教,努力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宣传引导,督促落实。各有关部门要转变管理和服务方式,对整合类项目研究提出新的实施方案。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依法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和教师合法权益,认真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统筹安排各类面向中小学校和教师的活动,提出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的意见建议,供同级党委和政府决策。严禁挤占、挪用、截留编制和有编不补,事业编制要优先保障农村学校教师需求,根据乡镇寄宿制学校实际需要,积极探索将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宜通过市场方式提供的事项(如学校安保、生活服务等)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确保乡镇寄宿制学校运转良好。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把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工作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坚持定期督导与长期监管相结合,将结果作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对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文件太长没记住?别担心!这份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小编已经为你梳理好啦!来源:云南发布编辑:王成瑜责任编辑:刘莉琼主编:刘丹审核:林春黎 杨小川监制:王荣

2020-11-09 10:1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