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上方蓝色文字关注我们吧1月10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发布了《云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笔试科目)须知》,具体内容如下↓↓↓各位考生:云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音乐基础笔试、美术学类与设计学类、广播电视编导、书法学考试将于1月12日~13日进行。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考试时间 美术学类与设计学类:2023年1月12日具体安排为:色彩9:00—12:00,素描14:30—17:30,速写17:40—18:10。音乐基础笔试:2023年1月12日9:00—11:00书法学:2023年1月13日9:00—12:00广播电视编导:2023年1月13日14:00—17:00(二)考试地点 考生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二、准考证打印音乐基础笔试、美术学类与设计学类:考生登录http://uer.arttudent.cn/login/11390.htm打印准考证。广播电视编导:考生登录http://yngdb.ynnu.edu.cn打印准考证。书法学:考生登录http://ynf.ynnu.edu.cn打印准考证。三、入场要求考试当天,考生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考生应佩戴医用外科或以上级别口罩,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考试承诺书(下载链接:http://www.ynz.cn/upload/file/2023/1/743a2c50202367bb.pdf),预留充足的时间进行身份验证、安全检查、体温检测等考前准备工作,按照考点安排有序进入考点考场参加考试。考生凭身份证和考试准考证入场参加考试,两证必须齐全。进入考点考生除核验身份信息外,应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音乐基础笔试科目开考后不得入场,其余科目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四、健康状况异常考生申报在进入考点时,身体健康状况异常的考生应主动向考点异常考生申报处工作人员报告,经过驻点医疗专业防疫人员评估具备考试条件的,按考点安排参加考试。五、其他注意事项(一)请考生提前熟悉考点位置、规划好赴考路线,注意出行安全。考试期间要注意防寒保暖,防滑防冻,避免因天气原因和赴考途中无法预知的情况造成迟到。(二)考生近期应切实提高个人自我防护意识,坚持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流动,避免到人群密集的场所,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考生要主动做好自身健康状况监测,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就医并做好入场健康申报。(三)美术学与设计学类考试考场提供考试用纸,其他考试用具由考生自带。除必需的考试用品[画板(画夹)、画架、画笔、颜料、水桶、自带供电的小型吹风机(仅《色彩》科目允许使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等]外,其他物品(如手机等通讯工具、定画液等)不得带入考场。画板、画夹上不得粘贴各种图案。使用画板(画夹)、画架时必须服从监考员的安排,不得影响其他考生考试。考生须按座位号规定位置就座。应按照试题要求使用画纸,不得在画纸上书写个人信息、座位号或做其他任何标记。考试过程中未经允许不得离场。素描收卷和速写发卷期间,考生不得离开座位。(四)广播电视编导考试中涉及观看影视作品环节,请患近视的考生佩戴好眼镜,做好考试准备工作。(五)书法学专业考试中考生应按要求使用答题纸,不得在答题纸上填写任何个人信息,不得钤印。考试包括作品临摹和书法创作两个科目,考试60分钟时收取作品临摹答题纸,考试结束时收取书法创作答题纸及试卷。六、考试纪律要求考生应遵守考场规则,不得在答题纸上书写个人信息、座位号或做其他任何标记。请考生诚信考试,服从考点和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如不遵守相关规定,出现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特别提醒: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手机、无线耳机及其他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物品进入考场,一经发现,无论使用与否一律按作弊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如有拍摄、外传试题试卷等行为,涉嫌犯罪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追究刑事责任。为使考生快速通过安检,考生应避免携带手机到达考点,如有携带的应于考前连同考试无关物品一并按照考务工作人员要求放置于指定位置。来源: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编辑:杨帆责任编辑:黎明 钟月主编:刘莉琼审核:林春黎 杨小川 刘丹监制:王荣
点击上方「蓝色文字」关注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及省级烈士纪念设施评定标准,为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充分发挥红色资源宣教作用,在主管单位推荐申报、资料审核、实地评审的基础上,经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厅长办公会议研究,拟确定云南省省级烈士纪念设施19个,现予公示:昭通市(1个)镇雄烈士陵园曲靖市(1个)陆良县青山烈士陵园玉溪市(3个)江川革命烈士陵园新平县革命烈士陵园元江县革命烈士陵园楚雄彝族自治州(2个)赵祚传烈士陵园金山镇铁道兵烈士陵园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3个)开远市三台寺烈士陵园弥勒市革命烈士陵园建水烈士陵园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4个)广南县烈士陵园富宁烈士陵园马白烈士陵园西畴南疆烈士陵园普洱市(1个)景谷县烈士陵园大理白族自治州(1个)大理烈士陵园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1个)芒市烈士陵园丽江市(1个)丽江烈士陵园临沧市(1个)临沧烈士陵园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2年9月28日至10月11日),公示期间如有任何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反映。监督电话:0871-63649171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如安街56号邮编:650021 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2022年9月27日来源:云南发布编辑:杨帆责任编辑:黎明 钟月主编:刘莉琼审核:林春黎 杨小川 刘丹监制:王荣